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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倩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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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倩妮律师,本所公司业务部合伙人。专注中国公司业务和资本市场20余年。陈律师在股票市场流通、招股、供股(含认股、红股、私募)等股权市场领域为客户提供了广泛的法律意见。陈律师也为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和凯利版公司在上市后提供法律服务。.

陈律师还专注公司治理和合规业务(通常涉及上市发行人),对公司并购、收购、认股证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执业经验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Samko Timber Limited:向Samko Timber Limited就其以每5股现有普通股配3股为基础,以每股0.003新元的发行价,发行不超过7,224,513,285股新普通股的可放弃非承销股权提供法律意见。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公司Aspial Lifestyle Limited:向Aspial Lifestyle Limited就其以每5股现有普通股配1股为基础,以每股0.12新元的发行价,发行不超过311,843,500股新普通股提供法律意见。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公司Sysma Holdings Limited:向Sysma Holdings Limited就RHT Capital Pte. Ltd代表GTV Capital Pte Ltd向Sysma Holdings Limited提出的自愿有条件现金收购提供法律意见。 
  • 拿督威拉巫光伦:向作为要约人的拿督威拉巫光伦就其对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公司Sunrise Shares Holdings Ltd的强制性有条件现金要约提供法律意见。 
  • 保密客户:向要约人就一家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板上市公司通过安排方案进行私有化提供法律意见。
  • 保密客户:向作为要约人的财团就其自愿全面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意见。 
  •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新义发企业有限公司:就星展银行代表HHH Group Pte Ltd向HHH Co Pte Ltd提出的有条件现金要约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中国某房地产开发商(Debao Property Development Limited)首次公开招股提供法律意见: 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发行1.38亿新普通股,净收益约4800万新加坡元。
  • 为新加坡某大型禽蛋食品商(Chew's Group Limited)首次公开招股提供法律意见: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凯利版发行12,790,000亿新普通股,净收益约1300万新加坡元。
  • 为TMC Education Corporation Ltd.(现名Global Dragon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有关其独资子公司TMC Education Corporation Ltd.的脱售及按并购准则第14条对该公司全部股份发出的强制性无条件全面现金收购要约。
  • 为某股票发行管理人和承销商(UOB Asia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该券商为某公司(Serrano Limited)首次公开招股,净收益约360万新加坡元。
  • 为新加坡交易所凯利板某上市公司(Junma Tyre Cord Company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有关主动退市问题。
  • 为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某上市公司(Lizhong Wheel Group Ltd)提供法律意见:有关自愿附条件现金要约退市问题。
  • 为客户(Serrano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发行可部分弃权非包销附加股150,000,000新股,每股0.07新加坡元。
  • 为客户(Global Dragon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可弃权非包销附加股175,435,935新股,每股0.0675新加坡元,该公司股东所持该公司每3股现有普通股配发1股附加股。
  • 为客户(Hotel Royal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可弃权非包销附加股16.800,000新普通股,每股3.00新加坡元,该公司股东所持该公司每5股现有普通股配发1股附加股。
  • 为某客户收购案提供法律意见:购买Ececil Pte Ltd 公司60%股权。
  • 为某客户(Soup Restaurant Group Limited)提供法律意见:某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出售Y.E.S F&B Group Pte Ltd公司 50.98%的股权。
  • 为客户收购案提供法律意见:购买Twenty First Century Aerospace technology (Asia) Pte. Ltd公司 30%的股权。
  • 为客户出售案提供法律意见:向Air Water Inc出售Power Partners Private Limited 60%的股权。

赞誉

  • 亚太法律50强 : 2015年度受推荐的资本市场律师

社会活动与成员资格

成员资格

  • 新加坡律师公会
  • 新加坡法律学会

任职情况

  • 合伙人, Dentons  Rodyk & Davidson LLP (前称瑞德有限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 2013年至今
  • JE Legal LLC (Eversheds 联盟所), 2011–2013
  • Shook Lin & Bok LLP, 1995–2011
  • 姚海伦律师事务所, 1993–1994
 

联系信息

新加坡当地时间
电话+65 6885 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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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领域

  • 公司法

教育背景

新加坡国立大学, 1990, 法学学士(荣誉学位)

执业资格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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